来源:互联网新闻 时间:2020-04-28 09:53
高温天又来了,高温津贴有着落了吗?据了解,根据浙江省《关于调整企业夏季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规定,今年用人单位高温津贴发放工作已进入实施阶段。
本次高温津贴发放标准,高温作业工人按每人225元/月标准发放;非高温作业工人按每人180元/月标准发放;一般工作人员按每人145元/月标准发放。总发放时间为4个月(6月、7月、8月、9月)。企业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
市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提醒,高温天气已到,各用人单位要尽快落实高温津贴发放工作,建立健全防暑降温工作制度,采取良好的隔热、通风、降温措施,积极改善作业场所的工作条件,为劳动者提供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